文件丢失致移民被拒 加国华裔上诉难|大纪元多伦多

2024-11-21 | 星期四

文件丢失致移民被拒 加国华裔上诉难


【大纪元2014年05月08日讯】(大纪元记者周行、李平多伦多报导)曾(Hung Yin Tsang)女士与丈夫及孩子住在加拿大安省万锦市。没想到,她自己的家庭团聚移民申请,却因为不明原因造成的文件丢失而被拒。

据《多伦多星报》报导,曾女士现年36岁,1998年在香港遇见现年39岁的丈夫林(Alvin Faith Lam)先生,林先生当时已是加拿大公民。夫妇现育有2个均出生香港、已註册加国公民身份的女儿。去年林先生为妻子提交配偶担保移民申请后,6月份全家搬回加拿大。

按这夫妇2人的说法,他们搬家时已经向移民局更新住址,并于去年8月收到移民局体检通知,曾女士也很快完成了体检。林先生说,全家人都盼着他妻子拿到身份,自提交体验结果后,每週都要谘询移民局热线,访问移民局网站。

今年2月,这对夫妇收到移民局通知,称移民局此前要求其提交护照和香港的无犯罪记录证明,但一直未收到回应,因此拒绝其申请。夫妇2人都说,他们从未收到过移民局所说的通知。

*上诉路艰难

目前,曾女士正通过大多区华裔和南亚法律援助中心(MTCSALC)寻求上诉。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对星报说,上诉过程可能要2年。曾女士夫妇的婚姻关系毫无疑问是真实的,这结果浪费资源,对谁都没好处。

多伦多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称,从该个案披露出来的情况看,是移民部收不到其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后做出拒签决定。他对《大纪元》说,「原则上这不能说移民部不对」。当然,申请人说没收到,实际上可能有不同的原因,但移民部可不会去管是什么原因。

「如果拒签的原因是没交材料,我认为上诉难成功。」 黄国为说,移民官据此作出拒签决定,「你不可以说香港签证官做错了决定,发还重审」 。如果移民官因怀疑婚姻的真实性而拒签,上诉可以提出新证据,由另一个官员判断,就有机会。

今年3月,林先生曾请求香港签证处重开申请,但被拒绝。理由是其妻已提交上诉申请,有关的文件已被送至移民部上诉裁判处,签证处建议林先生等待上诉结果。

黄国为称,这个案应该是重新提交移民申请更好。但申请人选择上诉后,移民部不会接受其新的申请。这选择「造成了时间延误」。

他说,这案子看起来也不值得去联邦法院打官司,可能连申请这关也过不了。「因为看起来很清楚,不能说签证官处理失当。」

*丢失文件是个尴尬局面

多伦多移民律师龙莹对《大纪元》说,移民申请中,很多人都可能遇到丢失文件的问题,但移民部现在没有合适的应对政策,给申请人带来了很多困难和不必要的苦恼。「如果签证官有应对这类误会的程序,应能很快解决。」

她说,移民部上次关闭水牛城的办公室后,有很多文件找不到了。她当时找到一名国会议员帮忙,解决了很多问题。

「这个移民系统,不是很考虑申请人。」她说,这个案中出现的是很简单的错误,不能说明申请人不想移民了。「应该有一个程序重开有关个案,不应给申请人那么大负担。」

正在争取获得联邦新民主党提名的候选人龙莹说:「我参加竞选,就是觉得这移民系统,对申请人缺乏足够的关心。」

她说,现在的情况,如果你找签证官申请重开个案,就要看具体的签证官如何判断了。「但很多情况下,我们看到是不行,只能上诉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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丢文件后如何应对 行家给建议

(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)因在移民申请中丢失文件,曾(Hung Yin Tsang)女士的申请被拒,需要靠延期临时居民签证,才能继续与丈夫和孩子住在一起,给家庭带来不稳定性。行家认为,此类情形有不同的应对办法。

多伦多移民律师龙莹称,申请被拒签后,有时律师可以和签证处的主管沟通;如果申请人自己去联繫的话,通常不会得到答復。很多时候,是应该去找国会议员帮忙,「这是他们的工作之一」。

多伦多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有类似看法。他说,上诉前应考虑去香港签证处求情,但至少应找国会议员写信去求情。「国会议员可以给主管写信。主管可以不理申请人,但不能不理睬国会议员。」

他说,之前有1个联邦法院的案例,申请人坚持说没收到移民部的信,最后法院的决定偏向申请人。现在的这个案例如果不上诉的话,可以拿国会议员的信及先前联邦法院的判例,加上香港警方在没看到加拿大移民部的信前,不会给申请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事实,向加拿大香港签证处求情。「主管看到这些东西,应该有超过一半的机会重开这个案。」

黄国为解释说,没有移民部的信就拿不到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个有利因素。如果没这封信也能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,申请人去上诉并向裁判处提供无犯罪证明,她的个案就材料齐全了。

不过,黄国为认为,这类个案更应考虑重新递交移民申请。他说:「其实这类案子,重新申请比上诉简单。」

他说,重新申请不难,申请费不高,现在的处理速度也快。

(责任编辑:滕冬育)